释义 |
一、提存后发生怎样的效力 提存后发生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或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 《提存公证规则》第三条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提存或提存人取回提存标的的,不具有提存公证的法律效力。 二、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在什么情况下办理 《提存公证规则》第五条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综上所述,提存的法律后果无非就是两种,第一种是等同于债务已经清偿,从而相关法律风险转而由债权人承受;另一种则是等同于更换或者履行担保义务。提存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所以律师认为,如果您需要办理提存公正,希望您联系网律师获得专业法律咨询意见。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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