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企业申请破产好处
释义
    申请破产的好处如下:
    1.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2.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
    一、公司破产法人会坐牢吗
    1、公司申请破产法定代表人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偷税逃税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第二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二、申请破产重整有哪些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
    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
    至此,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结束。
    三、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5: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