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户口地居住怎么申请低保 |
释义 | 举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的人,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申请低保待遇的。申请低保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关键: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件。 举家外出打工,尤其是到了城市,一般只能办个暂住证,大多数人落不了户口。 1、在此情况下,要在现居住地申请低保,人家肯定不予受理。原因很简单:你根本不是本地居民,当地政府当然没有义务掏钱给你给予低保待遇。毕竟,低保金肯定是当地政府的财政拨款嘛。没有地方愿意掏钱养活外地人,这很好理解。 2、到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家乡的基层组织也完全可以不受理。说到底就是:举家外出且常年在外居住,事实上,这一家人和户口所在地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关系了。毕竟,不论本地条件是好是坏,根本就没有依靠本地的自然条件生活,已经与原籍完全脱离了关系,而是完全依靠外地的基础条件谋生。这里要明确的是:这个外出的时间长度界定标准,一般是一年及以上。外地的地域范围的界定标准是超出本县范围。总而言之:低保救助实行的依然是属地化管理原则,户口在哪儿就到哪儿去申请。 多年在外居住的人,想回老家回不了,想留在现居住地又面临诸多难题。其实举家外出的家庭申请低保,经常是这两种情况: 1、做生意失败,日常生活难以为继。这类情况相对少一些。 2、有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治病费用巨大,申请低保的真正目的往往是:看中低保户是医疗救助的当然救助对象,可以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再报销一次剩余的医疗费用,从而大幅度地减轻沉重的治疗费用负担,当然事关重大。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中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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