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