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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区别
释义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区别是在公司治理中拥有不同的职责和作用。
    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的股东组成,股东可以根据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如选举董事、审批年度财务报告、分配利润、制定公司章程等。在股东大会中,每个股东的表决权是根据他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来确定的,股东权利的大小与其持股比例成正比;
    2 、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管理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公司的战略、决策公司的业务计划、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审批公司的投资和融资计划等。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和执行权。与股东大会不同的是,董事会的成员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是公司内部的高管,也可以是外部专业人士。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成立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成立标准,包括召开条件、出席门槛、表决权等。股东大会的成立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人数:股东大会的成立需要满足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门槛。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不少于 50 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应不少于 200 人,而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要求不少于 1000 人;
    3 、股份持有比例:股东大会的成立需要满足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持有比例要求。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当由股东会议主席召集,股东会议主席的产生应当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以上的股东选举产生;
    4 、时间规定:股东大会的成立需要满足时间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每年应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时间应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对于需要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5 、会议表决结果:股东大会的决策结果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结果应当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并且该决策结果应当记录在股东大会决议书中。
    综上所述,股东大会的成立标准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包括股东人数、股份持有比例、时间规定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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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