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主要涉及以下内容:村民误工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本村公益事业筹资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村集体财产处置方式、以及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拓展延伸 村民会议决策范围的界定及相关程序 村民会议决策范围的界定及相关程序是指在村民会议中,讨论和决定涉及哪些事项时,需要明确界定决策的范围,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村民会议的决策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发展规划、土地使用和分配、公共设施建设、村民福利和社会事务等。为了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相关程序应包括公告通知、村民代表选举、议题讨论、表决等环节。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民主原则,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决策。通过明确决策范围和遵循相关程序,可以保证村民会议的决策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村庄的良好发展。 结语 村民会议决策范围的明确界定和遵循相关程序,是确保决策合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决策范围可涵盖村庄发展规划、土地使用与分配、公共设施建设、村民福利与社会事务等方面。程序包括公告通知、村民代表选举、议题讨论、表决等环节。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民主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决策。明确决策范围与程序,确保决策合法有效,促进村庄良好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