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规定,应由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承担。: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定期检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