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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商标侵权如何应诉
释义
    被告商标侵权应对如下:
    1.确认自身销售的商品是否构成侵权;
    2.未构成侵权的,收集材料证明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如商品的进货合同等;
    3.如果确有商标侵权事实的,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以较为有利的方式进行和解;
    4.对方不愿和解的,收集有利证据积极应诉。
    一、商标和别的产品一样读音这算侵权吗
    不算,根据规定,商标文字读音近似,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不算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具备下述三个构成要件的,构成侵权行为:1)商标是否相似:商标近似主要从商标的音、形、意、构成等角度进行分析。2)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3)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
    二、服装店被起诉商标侵权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侵权起诉后可以对违法的侵权当事人进行停止销售侵权商品、收缴违法商标、消除侵权商标进行办理。案件在调查期间,商标的持有者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商标案件的证据和诉讼书进行递交,有利于办案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商标法》规定,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管理或部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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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