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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呢
释义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
    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
    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
    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
    一、撤销权的行使是否仅限于无偿行为呢
    撤销权的行使并不是仅限于无偿行为,对于债务人或者受益人存在恶意的有偿行为,债权人也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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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