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民事活动,才能被看做是被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2.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于被代理人之间,通常具有人身信赖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3.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代理人只有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紧身的义务,才能实现和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