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1)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2)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10万元限制;(3)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1)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2)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3)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