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 |
释义 | 若行为人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相关延伸】问:民法典上的名誉权有何限制?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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