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包头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指南
释义
    一、包头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条件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二、包头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流程
    1、临时号牌受理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2、临时号牌办结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三、包头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四、包头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来历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