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局和部委的区别 |
释义 | 国家部委是一个部委的内设机构没有对外主体资格;总局享有对外主体资格,级别有高有低。 1、名称不同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名称分别叫“部、委、行、署”,除中国人民银行外,开头都冠“中华人民共和国”。这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既是国别概念,也是区域概念。国务院直属机构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务院参事室外,其他机构名称大都是“国家(总)局”,对外交往中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这些机构名称中冠“国家”,也是为了与地方政府相应机构进行区分。 2、职能不同 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改革开放以来,机构改革不断推行,一些部门的名称也随着地位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升格的部门名称要变,降格的部门名称也要变。 国务院部门中,“司”和“局”虽然行政级别一样,但职能有所区别。2012年4月,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后,不少人发现,像中国气象局、中国证监会这些从名称上看似行政机构,实际也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竟然也被归为事业单位。 国家局是国务院归各个部委归口管理的具有较强独立性的、专门管理某些行业和事务的工作部门。国家局不直属国务院领导,接受有关部委的领导,但不是部委内部的职能司局。国家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主管某项专门行政业务的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行政地位低于部、委、行、署,其设立、撤销或变动由国务院会议讨论决定。直属机构的行政首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总理任免,不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法律依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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