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交通事故只要是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责任比例的话,有责任一方都必须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民事赔偿义务,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损失费用单据材料在事发地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不签字是否有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合调解。交警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给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如果一方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向另一方出具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车主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向法院起诉前,车主可以先垫付一些维修费用,然后通过诉讼向对方追偿。如果车主购买了其他商业保险,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然后保险公司通过诉讼向对方车主索赔。 二、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要带证件、材料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2、非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身份证、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以上人员受伤住院的话,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签好委托书一道带去,受委托人身份证带好,到达之后写好事故发生经过,连材料一起交给交警。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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