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做兼职发传单老板说日结后来到了下班老板说月结上了一天班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工资被克扣或拖欠,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监察大队下达改正通知,逾期不改正可行政处罚,逾期未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和赔偿要求。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据。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如用人单位仍未执行,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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