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
释义 | 1.主体资格不同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一、派出机关可以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是具有独立处罚权的,享有作出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安派出所也应当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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