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折旧年限会计法规 |
释义 | 法律分析:1、会计折旧:标准、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停用设备也要计提折旧。 2、税法标准:不得低于下列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20年 火、轮、主要设备10年 汽车、电子设备、工具等5年 预计净残值5%,外资企业10%。 3、常见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 多种的折旧计算方法,但是一种固定资产一旦选定了折旧方法后,只有在本会计期间允许修改,以后期间将不再允许修改,只能通过变动单调整,请务必慎重。 4、不计提折旧:对于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