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12个环节如下: 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 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 3、建设项目的立项。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5、论证征收补偿方案。 6、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7、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8、听证。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0、讨论决定。 11、落实征收补偿费用。 12、公告与进场。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集体土地房屋的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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