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征收租赁房屋时要注意: 1、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例如,被征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被征收人的姓名、住所、通讯地址等; 2、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结构楼层、装修及周边环境; 3、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确定; 4、补偿方式。主要包括选择的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约定支付时间;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和差价结算; 5、补贴费。被征收人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在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临时安置的,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房屋征收而停产停业的,还需支付停产停业补偿费; 6、搬迁期或过渡期。搬迁期限是指被征收人最迟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时间。过渡期是指实施产权交换的补偿方式,征收人提供可以入住的交换房屋的最晚时间; 7、违约责任。指违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