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样处理债务 |
释义 | 离婚债务处理:主要依据该债务是发生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如果是结婚之后,还应当考虑其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还是以个人名义用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是属于婚前或者婚后个人债务的,由当事人个人偿还。 一、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应该偿还吗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是否要偿还应当看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丈夫所欠的共同债务。以下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二、夫妻双方有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对方瞒着信用卡 夫妻一方瞒着对方信用卡透支,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义务偿还。但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债务纠纷连累家人怎么办? 个人债务纠纷,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需要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子女或者父母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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