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处理方式双方可以约定双方承担的份额,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若是对于债务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一、离婚一年后还能有经济纠纷吗 离婚一年后可能还会有经济纠纷。若双方仍有共同债务未分割,双方需对原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进行清偿,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后双方需对债务承担份额进行计算,故会产生经济纠纷。另外,若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自发现该行为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也可能产生经济纠纷。 二、共同债务可以执行一方的婚前财产吗 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婚前财产。 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双方之间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一方的婚前财产,执行完后,还款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三、净身出户以后债务归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离婚时虽然对债务归属作了约定,但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离婚协议有约定或者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也是要共同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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