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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闲置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释义
    一、闲置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1.下列闲置土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事先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3.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开始使用时,应从使用的次月起自行计算和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免征税额由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二、闲置的土地怎么认定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三、闲置的土地的处置办法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
    (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在农村地区,是不予许村民长时间闲置土地的,城镇地区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故此土地被闲置的情形也比较常见,与正常使用的土地一样,闲置的土地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纳税的。故此土地被闲置,无疑是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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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2: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