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的哺乳假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哺乳期内的女性职员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基本工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哺乳假的时长和工作时间安排。女性职员在发现基本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时,有权要求单位按约定支付,如单位拒绝,可投诉。 法律分析 一、法定的哺乳假是多长时间?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相关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九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二、与哺乳期有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2、《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5、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6、《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对于单位来说,是不能与哺乳期内的女性职员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能降低此类职员的基本工资。职员在发现自己的基本工资与劳动合同之中的约定不符时,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约定发放,若单位拒绝的,可以投诉就职单位。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此外,《劳动法》第29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也不能降低其基本工资。若发现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基本工资,职员可要求单位履行,如单位拒绝,可投诉就职单位。根据以上法律保护,单位应尊重和保障哺乳期内女性职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