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昆明紫钻公寓不退还押金的问题 |
释义 | 如果公寓出租人不退还押金,这可能属于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和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退租时,有些损失可以不扣押金,如家具老旧等,只要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因此,退租时应该将合同写全面,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以便在发生押金纠纷时使用保留的证据。 法律分析 如果公寓出租人不退还押金,这可能属于合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退租时哪些损失可以不扣押金 按规定,承租人退租时按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比如家具老旧了的,即不用抵扣押金。 另外,退租时有些出租人会从房间卫生找毛病,比如煤气灶上的油渍,排烟罩上的油滴,门板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其实都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所以,只要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其实,为避免发生押金纠纷,一般在租房时可以将合同写全面些,除了试用家具和电器,租客应该和出租人积极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 所以,当退租时发现出租人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的,便可以积极拿出保留的证据使用。 结语 公寓出租人不退还押金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的规定,租赁合同中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在退租时,承租人可以不用抵扣押金,只要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即可。为避免发生押金纠纷,可以在租房时将合同写全面些,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因此,当退租时发现出租人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的,就可以积极拿出保留的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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