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果无法审理完毕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案件判决后进行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是对裁定的案件进行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十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