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过世后房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首先必须确定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说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但并不意味着房子肯定属于个人所有的,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如果房屋是婚前个人购买的,房证上是购买人个人的名字,婚后并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而且双方对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房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双方采用书面的方式,明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便房证上并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对婚前、婚内财产的约定,也视为共同财产。 2.如果房屋是二人婚内购买,那么,推定就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在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是双方通过书面的方式明确约定是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只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3.如果房屋是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己方子女的名下,那么则视为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只能视为是父母对己方子女个人的赠与。当然,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自然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了。 二、丈夫去世后房产如何处理: 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内共同购买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应该要将房产权属分成两半,一半是妻子的,另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由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子女还有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房产是丈夫婚前购买的,一般认定为丈夫的个人财产。丈夫去世后,由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子女还有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均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__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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