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现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首先,要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夫妻一方已经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也要涉及到继承问题。 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需要指明的,这里继承的是过世一方的份额,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