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国家有关公积金管理规定成立的机构,承担着管理省直单位公积金的职责。具体而言,该中心应当依法负责处理以下工作:1. 公积金的收缴和管理:该中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积金进行收缴、管理等工作。2. 公积金的运用:采取合法、安全、有效的方式,对公积金资金进行运用,获得收益,并为缴存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应收益。3. 公积金的监督:该中心需要对公积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积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4. 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该中心需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在执行上述职责时,该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确保其工作和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