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是如何的 |
释义 | 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一、工伤能力鉴定几级伤残 劳动者劳动伤残等级一共有十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劳动伤残等级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来界定等级的。其中功能障碍程度是根据身体器官出现的功能问题来确定的,生活自理障碍是分为三个等级的,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有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伤病职工身份证、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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