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持房产本身不违法。房产代持协议是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是当事人双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书,对协议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不违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但对于房产的代持协议比较特殊的一点是协议约定的标的物种类是一种不动产,即房产,要以过户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因此虽然协议有效,但未过户,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仍在代持人名下,所有权属于代人,如果后期发生产权转移的纠纷,例如将来代持人不愿过户房产,则只能依据房产代持协议书主张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代持房产的风险如下: 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3、名义股东风险,比如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 房产代持协议属于一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房产代持协议就合法。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房产代持实际上是为了没有资格购买房屋的人使用他人资格进行买房,或者是为了隐匿财产而进行签署的协议。就协议本身来说,如果签订代持协议的目的并未对社会即他人造成损失,且协议文本本身无其他无效条件,那么代持协议就是有效的,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协议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此时该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房产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是受法律认可的。只要代持合同签订主体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签订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合同就应当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