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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
释义
    在学理上,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共同过错的一种形式,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
    2004年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出台前,我国法律条文对于共同危险行为问题存在法律漏洞。
    解释第4条第1款第一次对共同危险行为作出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
    满足以下要件的算商标侵权行为:
    1、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人身自由侵权行为是什么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人身自由侵权行为。如非法剥夺、限制公民自由及言论自由、通信自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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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