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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公司撤销时,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释义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子公司注销时,如果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可以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如果现有财产和债权小于所欠债务,则需要按照顺序进行清偿。清偿顺序包括:首先清偿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金;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
    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如果企业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企业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小于所欠债务,应当按照顺序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拓展延伸
    子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清算与分配方案
    子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清算与分配方案是指在子公司注销过程中,如何处理和清算涉及的债权债务,并制定相应的分配方案。首先,需要对子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登记,确保准确掌握债权债务的情况。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债权债务的优先顺序确定和清算程序的制定。在清算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应得的债权偿还。最后,根据清算结果,制定合理的债务分配方案,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分配,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通过严格执行债权债务清算与分配方案,可以确保子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各方的权益和法律秩序。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子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清算与分配方案应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首先,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医疗费用等。其次,清偿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进行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清算过程中,必须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其按法定程序获得应得的债权偿还。最终,制定合理的债务分配方案,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分配,维护各方的权益和法律秩序。通过严格执行清算与分配方案,可确保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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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