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偑戴标有“监理”标识的专用安全帽; 2、隐蔽检查、巡查、旁站时须随身携带卷尺、笔、笔记本和必要的检测工具; 3、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告知有关方面; 4、提高预控工作在监理工作中的比重; 5、监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做到记录到。 6、监理人员须挂牌上岗; 7、不得在办公室闲谈; 8、严禁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赌博; 9、办公(资料)室内资料非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许可,不得带出办公室; 10、不得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