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中精神抚慰金规定是什么 1、刑诉法只规定了被害人有权主张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没有规定精神抚慰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如果被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何标准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下列标准: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可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刑诉法只规定了被害人有权主张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没有规定精神抚慰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如果被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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