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户房屋产权证的办理问题 |
释义 | 办理拆迁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安置单位资格证明。 法律分析 办理拆迁房的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参考如下: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拓展延伸 回迁户房屋产权证的申请流程与要求 回迁户房屋产权证的申请流程与要求相对简单。首先,回迁户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然后,前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接下来,等待审批结果,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申请成功,回迁户将获得房屋产权证,确认其在该房屋上的合法所有权。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要求,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缴纳费用等。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回迁户可以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申请流程与要求。 结语 办理拆迁房产证需要准备多项材料和手续,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被拆迁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和单位资格证明等。申请回迁户房屋产权证相对简单,需准备相关证件并前往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遵守要求、提供真实有效材料是关键。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可咨询当地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有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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