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二、交通事故分类 1.按后果分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 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 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三、赔偿问题 1.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