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家拆迁房迁出户口后是否还能分到? |
释义 | 拆迁房分配与户口迁出情况有关,转出户口的无分配权;学校户口可迁回,可分安置费;不愿迁回或已转出集体户口的无分配权。拆迁房可更改户主,需当事人申请,超越权限或不合规的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户口迁出去了老家拆迁房是否还有分,需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如果是户口已经转出,拆迁按照户口安置,那就不能分; 2、如果为上学将户口迁出,而现在户口还挂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那可以要求将户口迁回,可以分安置费用; 3、如果不愿意迁回或已经转出集体户口落在其他地址了,就不能分。 拆迁房是否可以更改户主,具体如下: 房屋拆迁可以更改户主,但需要当事人自行申请变更。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签订的协议无效,可以更改;如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批准文件规定的,该协议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拓展延伸 拆迁房户口迁出后是否仍享有分配权益? 拆迁房户口迁出后,通常情况下仍然享有分配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房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提供给被拆迁人的安置住房,其分配权益与户口迁移并无直接关联。即使迁出原居住地,您仍然保留拆迁房的所有权,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分配政策。然而,具体的政策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请注意,此答案仅为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应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结语 拆迁房户口迁出后,通常情况下仍然享有分配权益。具体情况需分情况讨论:1、户口已转出,按户口安置,不能分;2、上学迁出户口但仍挂在学校集体户口上,可要求迁回并分安置费用;3、不愿迁回或已转出集体户口,不能分。拆迁房可更改户主,需当事人自行申请变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权益。请注意,此为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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