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单位为职工按月缴纳五项 社会保险 ,分别是养老、医疗、 工伤 、失业和 生育保险 。五项保险按基数、比例计算缴纳。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 工资 总额确定,最低基数为3179元,最高基数为15891元。例如: 1、最低基数月缴纳1204.84元;其中:单位缴纳877.40元,个人缴纳327.44元 2、社平基数月缴纳2007.56元;其中:单位缴纳1461.97元,个人缴纳545.59元 3、最高基数月缴纳6022.69元;其中:单位缴纳4385.92元,个人缴纳1636.77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