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物维修资金是否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
释义 | 筹集建筑物维修资金需要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家里被盗和小区物业有关系吗 家中被盗物业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怎么样规定的,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都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有了明确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就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什么义务 国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要履行下列义务: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三、业主能够查看小区物业监控吗 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小区物业监控。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但可通过公安部门来提取调看。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养护; 2、清洁绿化; 3、安全保卫; 4、消防工作; 5、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 6、征收各类费用、保管使用管理基金。 总之,由于小区物业监控涉及众多业主隐私,业主不可以随意查看小区物业监控,但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提取调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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