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纠纷的协商解决方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物业纠纷的协商解决方法 一般物业纠纷主要有这几种: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无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指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物业费用标准问题;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物业管理企业违约。业主对于物业费用标准有争议和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 二、物业纠纷产生投诉的原因 (一)开发商遗留问题 开发商遗留的问题通常分为两类:一为房屋质量不过关,某些开发商在房屋建筑过程中偷工减料、赶工时,导致业主入住后出现房屋墙壁开裂,供水、供暖设施故障频出等问题。二是小区规划与预期不符,一些小区建成后布局与购买房屋后不同,如绿化面积减少等。由于已经入住,遇到这些问题时,大多数业主都是先去物业沟通,希望能得到帮助。 (二)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不尽如人意 一般小区环境方面问题有:楼内、小区内卫生打扫不及时,楼内某些业主堆放破旧物品物业放任不管,垃圾车(桶)摆放位置影响业主日常生活。 配套设施方面的问题有:小区车位不足,健身娱乐设施过少,公共设施维修养护不及时等。 3、物业服务不达标 4、物业收费价格、项目不透明 5、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及时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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