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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出生证明办理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 准生证 , 身份证 ,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 领养 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集体户口 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 结婚证 (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 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出生证明办理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建议向户籍地社区保健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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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5: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