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仲裁的程序:一、申请和受理。二、仲裁庭的组成。三、开庭、裁决。开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断的活动。 法律分析 申请仲裁的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 三、开庭、裁决 开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断的活动。它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 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2.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迟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3.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申请仲裁程序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倪爱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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