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请假是否会扣发工资? |
释义 | 公务员请假扣工资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的。短期内请事假不扣工资,长期请事假会按比例扣发工资。事假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工资按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计发。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停发全部工资。旷工或逾期不归会有相应处罚。公务员请假扣工资是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的。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公务员请假扣工资吗? 公务员短期内请事假是不会扣除工资的,长期请事假的话就会按照比例扣发工资。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请事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6、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公务员也是属于用人单位聘用的员工只是用人单位,属于政府而已。所以公务员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上班的话,即使请了假也会要扣除一定的工资。但公务员扣工资是按照国家所进行规定的由公务员请假的时间来进行按照比例扣除。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公务员请事假的工资扣发标准如下:请事假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请事假累计超过60天,超过天数停发全部工资。若擅自离岗、未经续假逾期不归,则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扣除相应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停发当月全部工资。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公务员请假期间工资扣发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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