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竣工验收有什么步骤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是:首先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验收;然后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其次依照该方案进行验收,提出意见;最后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程序结束。 一、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施工验收资料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施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二、工程质量该怎样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方可交付使用。 三、监理规范竣工预验收由谁组织 监理规范竣工预验收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一般由工程监理单位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建筑主管部门规定,先由监理组织相关各施工单位(总、分包)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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