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户口本民族错误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一、结婚后户口本民族错误可以更改吗 如果有依据是可以更改的。 1、根据规定,民族已经市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确认的,公民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准变更 2、凭本人或父母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证明、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审批才可办理。居民更改民族成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居民民族成分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 (2)居民民族成分,只能依据父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3)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分在满十八周岁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4)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分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5)是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6)是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分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二、结婚证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结婚证男女双方符合法律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的注意事项 1、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2、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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