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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释义
    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并且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当赠与物已经交付且又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一般不允许赠与人再反悔。
    一、成立赠与合同的时间是多久
    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合同就成立。如果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则办理之后就完成赠与财产的转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和给予的具体区别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4.“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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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