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和解的案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一、公诉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诉案件,也是可以适用和解制度的。刑事和解案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诉案件;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及侵犯财产罪; 3、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二、哪些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会受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故意伤害调解规定 故意伤害调解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如果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双方是可以调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