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过户一般要什么材料
释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过户最长的办结时间是30天。
    一、民法典中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民法典规定,房屋只有土地使用权无法过户的,当事人可以持土地使用权证,申请确权,取得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