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主体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批准。 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投资人,制作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 (五)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章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